近期,路桥警方接到多起因微信号“出租”而引发的侵财案件,受害者大都是未成年人,请家长们务必提高警惕,加强网络安全教育。

小何(化名)今年16岁,是路桥某学校的一名学生。7月13日下午16时,小何像往常一样,待在家里,吹着空调,刷着朋友圈。无意间刷到了同学“小王”(化名)发的朋友圈,内容是“我亲戚店铺咖啡厅周年庆活动,1周年庆典活动,限六位名额参加200-3000返三倍……”然后下面还配有照片和其他人的转账记录。小何看完有些心动,这样一个简单的流程就可以赚取零花钱,想着自己和小王平日里关系这么好,于是便通过微信联系了“小王”。

小何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询问“小王”朋友圈的活动是不是真的,当得到“小王”明确的回复后,小何转了800元给“小王”。收到转账的“小王”并没有及时收款,反而告知小何要通过二维码直接转到她舅舅那边,并发了一张其与“舅舅”的聊天记录。

看到聊天记录后,小何表示可以扫码,并让“小王”先将800元先退还给自己。就在小何识别收款码时,屏幕上突然微信提示当前交易有欺诈风险……

“500、300,是不是转不了……”

“不行就换成其他支付方式吧……”

小何试着多次给二维码转不同的金额都被官方拦截后,“小王”提议。

面对高额返利的诱惑,小何毫不犹豫地向对方的第三方平台扫码转账了3000元。正当她满心欢喜,期待收到9000元时,却接到了真朋友小王的电话……

原来,小王当天下午曾将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2小时,钱没收到反而让自己的朋友们损失了钱。“我当时也没想这么多,以为对方租微信就刷刷浏览量和点赞评论用的。对方说按小时结算,我什么也不用做,还能多一点零花钱,要不是另一个同学及时给我打电话,我还蒙在鼓里……”发现骗子拿自己的微信号“坑”了朋友,小王已是追悔莫及。联系到小何后,就赶紧拉着她来到螺洋派出所报案。

目前,路桥警方已经对此案立案调查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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